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水平,自2023年8月1日起,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如下:
01 新增5种门诊特殊病病种
具体为:克罗恩病、肌萎缩侧索硬化(渐冻症)、特发性肺纤维化(IPF)、多发性硬化、特发性炎性肌病【皮肌炎、抗合成酶综合征、儿童(幼年性)多肌炎/皮肌炎、免疫介导坏死性肌病、线粒体肌病、包涵体肌炎、多发性肌炎】。
02 将2种门诊慢性病病种调整为门诊特殊病病种
具体为: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含系统性硬化病相关间质性肺疾病SSc-ILD)。
03 全面取消门诊慢特病复审的规定;全面取消门诊慢特病患者选点就医购药的规定。
04 全面实现门诊慢特病医疗机构直接办、云南省内医疗机构异地办。
一起来看看德宏州现行的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吧~








门诊慢特病如何备案登记?
01、医疗机构“直接办”“异地办”
持病情诊断证明书,在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均可直接办理备案登记,登记成功即可享受待遇。
02、医保经办窗口“直接办”
持病情诊断证明书,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登记,登记成功即可享受待遇。
03、微信小程序“线上办”
在微信搜索小程序“云南医保”→点击“门慢门特登记”→按提示填写信息,上传病情诊断证明书→点击提交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待遇。




温馨提示
病情诊断证明书一般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