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1〕8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如下:

一、执行时间:2021年9月6日零时起。
二、公示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9月16日,共7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公示期间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德宏州人民医院医保办联系。
德宏州人民医院医保办:0692-2910851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德宏州人民医院
2021年9月10日